《中国建设报》江苏淮安 “齐抓共管”建筑深基坑工程
2015-02-02
本报讯 记者张杰 通讯员杨钦 报道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强市区建筑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深基坑工程管理,保证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 《意见》要求强化建筑深基坑工程的综合管理,建立“齐抓共管”的协作机制。首先,建立监管综合会办机制。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会同市安监、城管、环保、公安等部门及各区政府(管委会)建立会办机制,及时解决深基坑工程施工中的各类问题。对含有深基坑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施工图审查、质量报监、安全施工措施备案、施工许可证及方案评审而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查处,并责令建设单位迅速整改,确保基坑安全。建设单位不整改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强制执行,消除安全隐患。 其次,建立环境影响联控机制。本着“预防为先、民生为本”的原则,市住房城乡建设、安监、城管、环保、公安等部门及各区政府(管委会)应各司其职,认真督促工程建设各方及时采取措施,减轻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保障周边居民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立矛盾联合调处机制。对工程实施影响周边环境导致周边房屋受损、引发信访事件的,由各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组织街道办、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做好解释、疏导和维稳工作,并督促建设单位与受损方协商,视房屋受损程度,确定修缮、补偿或置换等方案。建设单位整改施工方案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落实。 2015年1月27日《中国建设报》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