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施工现场 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情况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情况。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在转变培训模式,建立职业培训体系,落实企业培训主体责任,发挥企业和行业组织、职业院校等各类培训机构优势,不断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根据通报,职业培训体系已基本建立。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中,增加了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管理模块,开发过程监管、测试题库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功能,满足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管理需要。建立完善测试题库,组织编制了全国统一培训测试题库,并依据试运行情况,对系统和题库进行了完善,供各地免费使用。编制继续教育大纲,根据岗位需求,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实际,组织制定并发布了继续教育大纲。开展职业标准修订工作,组织修订《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突出能力主线,充分体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对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的能力要求。
培训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浙江、湖北、河北等24个省(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中国中铁、中国铁建2家企业提交了培训试点方案,经审核完善均予通过。江西、湖南、福建等6个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信息系统对接需求,其中江西、湖南、广西、福建4地已完成对接工作。组织试点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培训试点工作的省(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企业共有19个,分别是河北、甘肃、湖北等17个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中国中铁、中国铁建2家企业。甘肃、湖北等8个省(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启动了继续教育工作。
大部分地区能够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转变工作方式方法,调整工作模式,稳步推进培训试点工作。但仍有部分省(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相对滞后,尚未报送试点方案。个别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未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要求和文件精神开展工作,未提交试点方案,不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系统对接,自行发文,使用自建题库组织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发证;有的地方组织集中考核,变相实行考培分离。这些做法给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带来很多问题隐患,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照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立即整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持续改进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在深入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系统思考和研究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试点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培训质量。继续稳步推进试点工作,未按要求报送试点方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企业,尽快制定试点方案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审核,部署和推进相关工作。进一步做好数据对接和报送,提升培训质量,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监管力度,对培训机构实施动态管理。不断提高继续教育工作水平,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制定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方案,制定相应措施办法,做好学时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