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作方案 推动重点工程项目大力实施以工代赈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指出,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既是促进有效投资、稳就业保民生、拉动县域消费、稳住经济大盘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有效手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扩大以工代赈投资规模,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
《工作方案》明确了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领域和重点工程项目范围。其中,城镇建设领域主要包括城市更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排水防涝、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保障性住房、县城补短板强弱项、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
《工作方案》要求,形成以工代赈年度重点项目清单。国务院教育、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特点、当地群众务工需求等,在国家层面列出适用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分领域形成年度项目清单,指导地方建立本地区适用以工代赈的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在2022年启动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围绕适合人工作业、劳动密集型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抓紧组织实施以工代赈。
严格规范管理,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重点工程项目可研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文件等要件中,以适当形式体现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压紧压实项目建设环节各方责任,在设计、招标投标过程中明确以工代赈用工及劳务报酬发放要求,加强施工现场日常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围绕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等加强监管和检查。
完善保障措施,加强投入支持和总结评估。坚持中央统筹、省部协同、市县抓落实。实施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支持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提高到30%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积极安排专项资金,统筹相关领域财政资金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